各地心星star俱乐部财务管理制度(全国通用版)
2009年11月22日
2009年11月22日
为加强对社团的财务管理,促进社团的进一步发展,特做此制度。
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采取学校划拨和自筹赞助结合与社团会员会费的原则。
第二条 经费来源
(一) 学校划拨经费:
1、日常活动经费:社团每学年可向学院申请社团日常经费。
2.、特殊活动经费:社团举办全校性、具有一定水准的、有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门类的活动,可向学院团委申请特殊活动经费。
(二) 社会赞助:
心星star俱乐部可通过社会拉赞助的形式来获得社团经赞助单位必须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第三条 心星star俱乐部日常活动经费报销流程
(一) 社团需在活动前两周提交活动经费预算(正式文本一份,需写明活动时间,地点,事件,经费具体项目)。凡不及时提交预算,则不予报销活动经费。
(二) 若社团活动前需预支活动经费,必须先提交预支申请,交由财务部、社长签字后方可预支活动经费。
(三) 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活动具体负责人凭票据按规定时间到财务部报销活动费用。
(四) 活动费用若有超支,则另行申请,由财务部、社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四条 关于社团日常活动经费报销的票据及金额事项
(一) 一次性报销/预支活动经费总金额在50元以上的费用项目 需由财务部、社长、副社长签字同意,方可报销/预支。
(二) 一次性报销总金额在10元以下的费用项目可凭收据或发票报销。
(三) 一次性报销总金额在10元(包含10元)以上的费用项目必须凭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四) 所有手开发票必须用复写字体,加盖开票处章印。
(五) 所有票据背后,需写明活动时间、事件、费用项目、金额,并由经费社团经手人(两人以上)签字。
(六) 社团所印通知、文件等打印、复印费用,出租车车票,超市账票,不予报销。(所需打印,复印文件,到指导老师处开票,到学校文印室打印、复印。此条视各个学校不通情况而定)
第五条 社团寻求社会赞助的相关规定
(一) 凡接受社会赞助的社团活动,活动经费不予报销/预支。社会赞助经费数额,物品数量必须向所有总部成员如实上报,赞助单位所提供的赞助经费,物品等由心星star俱乐部自主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 寻求社会赞助的具体程序
1、寻求社会赞助的社团必须有所需赞助的活动详细的《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
2、寻求社会赞助的社团未经学院授权,不得以学院会的名义寻求赞助。
3、社团或社团代表与赞助单位就合作赞助事宜协商确定后,必须签定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签订之前必须报总部所有 成员审阅,经批准后方可签约。
4、合作协议书盖心星star俱乐部各个学校公章(心星star俱乐部公章呈圆形,已在浙江龙泉注册备案),特殊情况由学院团委签章,协议书一式两份:赞助单位、心星star 俱乐部。
第六条 心星star俱乐部内部财务规定
(一) 心星star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财务收支帐目,并设专人负责财务的支出,社团主要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二) 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布财务使用情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三) 在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作好财务交接工作,并将帐本交至社团联合会存档备查。
(四) 社团经费由本社团自主管理,接受社团指导老师的监督,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社团组织上,严格执行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制度,严禁使用社团经费购买私人物品。
(五) 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在社团解散时,其财产作用于社团公益。
心星star俱乐部财务报销流程示意路线:
申请人填表申请、财政部审核通过签字、社长副社长审核通过签字、总部盖章、财务部拨款记账
心星star俱乐部活动经费申请报销单 | ||
时间: | 部门: | 金额: |
经费用途: | ||
申请人: | 财务部签字: | 社长签字: |